證券代碼:002663 證券簡稱:普邦股份 公告編號:2022-035
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和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的議案》,獨立董事發(fā)表同意意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自有資金購買結構性存款產品,在此額度內,資金可滾動使用;單筆投資期限不超過12個月;董事會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等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本次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的審議權限在公司董事會權限內,本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在進行結構性存款時與相關主體如產品發(fā)行主體不得存在關聯關系。
一、概述
1、投資目的:
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經營需要,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可提高閑置資金利用率和資金價值,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業(yè)績水平,為公司和股東獲取較好的投資回報。
2、投資品種:
為控制風險,公司購買結構性存款產品的發(fā)行主體為能夠提供低風險承諾的金融機構,產品品種為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結構性存款。
3、投資額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的投資額度合計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在上述額度范圍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單筆投資期限不超過12個月。
4、投資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之內有效。
5、資金來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資金。
6、關聯關系說明:公司在進行結構性存款時與相關主體如產品發(fā)行主體不得存在關聯關系。
7、審議程序:本次公司進行結構性存款的授權金額未達到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標準,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及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8、授權實施:董事會授權經營管理層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額度范圍內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二、風險及控制措施
投資風險:結構性存款屬于低風險投資品種,但仍然會受到金融市場及宏觀經濟的影響。風險控制措施:公司在上述授權額度內的資金僅限于購買銀行結構性存款,不得進行證券投資等其他對外投資行為。為有效控制風險,公司將選取發(fā)行主體能夠提供安全性高、流動性較好的結構性存款,風險在公司的可控范圍之內。公司獨立董事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yè)機構進行審計。
三、對公司的影響
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經營需要,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可提高閑置資金利用率和資金價值,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業(yè)績水平,為公司和股東獲取較好的投資回報。
四、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經營需要,公司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可以為公司增加一定的投資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資金的使用效率,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獨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事項。
五、監(jiān)事會意見
監(jiān)事會認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資金的使用,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相關審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guī)定,監(jiān)事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自有資金購買結構性存款產品。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一日